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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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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精选10篇

一盔一带践于行,平安顺达始于心。为了自身及家人的安全,自觉养成规范使用安全头盔、安全带的出行习惯,并带头践行“一盔一带”文明交通行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10篇

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精选篇1

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文明出行维系社会繁荣稳定。整洁有序、和谐通畅的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也是每一位市民安居乐业的前提条件。电动车以其轻便、环保等特点,为市民朋友的出行提供了很多便利,但我们也常常痛心地看到,由于驾乘电动车或摩托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法规导致的伤亡,正在极大地危害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我们倡议:

一、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在驾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道行驶,文明出行。坚决杜绝酒驾醉驾、占道逆行、擅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切实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二、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宣传者

提醒、劝导身边的亲朋好友及其他驾乘人员,依法正确佩戴头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宣传者,认真呵护挚爱亲朋的生命健康。

三、 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推动者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运输等重点行业要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对不佩戴头盔作业人员采取零容忍态度,从严从重惩戒不安全、不文明的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从行业做起,从职业做起,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推动者,坚决维护行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安全无小事,日日须关注。让我们一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携手创建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精选篇2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交通安全无小事,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保护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乘驾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现向全体师生及家长朋友提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议:

1.家长骑电动车接送幼儿时,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不闯灯”。骑电动车出行时,家长和幼儿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2.杜绝危险驾驶。电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严禁酒后、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3.家长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电动车驾乘人员出行过程中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给孩子做好榜样。

4.倡导文明礼让。横穿马路时,请下车推行,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5.购买安全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出产的合格产品。

6.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贪图方便纵容孩子犯错。

7.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安免交通意外伤害。

全头盔是个宝,驾乘骑车要戴好;安全带是我们的生命带,发生意外防我们受伤害。“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虽然戴头盔、系安全带,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但养成这样一个良好习惯,却能在关键时刻挽救生命。交通事故猛于虎,规范驾驶、安全驾驶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更是对家人的责任,也是对生命的敬畏。愿所有人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共同创建“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的交通环境。

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精选篇3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引导广大市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争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倡导者、推动者和践行者,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山海关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现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倡导者。广大市民群众要不断提高守法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主动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倡导者,提醒身边人为电动自行车及时登记上牌、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劝导工作人员和社区小区业主加入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行动中。

二、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推动者。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要主动关注、劝导身边驾乘人员电动自行车未上牌、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引导他们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安全头盔;要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工作人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主动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三、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践行者。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没有旁观者,广大市民群众要把文明交通“常记心中”,自觉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交通法律法规,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践行文明交通行为。主动加入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行动中来。

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精选篇4

全县广大党员、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大家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可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交通的引领者。全体党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从自身做起,骑乘电动自行车时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积极宣传发动,教育引导亲朋好友及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二、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广大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逆行、不闯灯、不混行;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用安全头盔时,要正确佩戴并选择经过正规厂家产品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要积极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进行劝导教育,主动宣传和传播交通文明,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电动车驾乘人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近期,乐亭交警大队将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对于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沿海强县,美丽乐亭,大钊故里增光添彩。

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精选篇5

全区党员干部职工:

为深入推进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提升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引导广大居民朋友遵守交通法规,遏制和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区文明办就动员全区机关干部职工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一、主动上牌我带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要积极动员党员干部、职工带头申领电动自行车牌照,认真摸排掌握干部职工及家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情况,确保做到应上尽上,教育干部职工拒绝购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乱停乱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骑乘不接打手持电话,杜绝酒后驾驶。

二、文明交通我先行。全体党员干部要争当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宣传员”,积极宣传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有关规定,引导群众登记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平安、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三、文明驾驶我尊崇。全体党员干部要在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逆向行驶、闯红灯、乱穿行,不得违规载人载货、私自加装雨篷(伞),不得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行驶;夜间行驶时,务必打开车灯。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我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精选篇6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广大居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但部分驾乘人员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和驾乘人员的伤亡。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生命安全,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佩戴头盔的践行者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法律规定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同时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二、做佩戴头盔的宣传者

带头践行“戴头盔”行动,时时劝导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及驾乘人员,依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三、做佩戴头盔的推动者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运输等重点行业要发挥示范作用,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惩戒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请“戴好安全头盔”。让我们共同携手,摒弃交通陋习,共创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精选篇7

局全体干部职工: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大家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但我们也看到,驾乘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法规导致的交通伤亡事故也在逐年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现发出如下倡议:

1. 正确佩戴头盔。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正确、有效佩戴安全头盔。在购买头盔时,一定要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2. 及时上牌照。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并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规范停放。

3. 遵守交通法规。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行驶途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酒后驾驶。

4. 增强安全意识。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摒弃交通陋习,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5. 主动劝导。每个驾驶者都要以身作则,并主动劝告朋友、家人驾乘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且未满16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

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保护,请大家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精选篇8

全区广大居民:

大家好!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的安全头盔可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将骑乘人员的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安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骑乘者来说,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安全”二字值千金,为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全省持续开展整治交通顽瘴痼疾和“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行为宣教和查处。为共同筑牢生命的防线,向大家提出倡议:

一、戴牢安全盔。骑乘摩托车时,骑车人和乘坐人要按法律规定佩戴安全防护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也应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头盔,并系牢头盔帽。

二、管好单位人。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要在单位大门口竖立温馨提示牌,将“戴帽工程”专项行动纳入内部安全教育管理范畴,督促大家佩戴安全头盔,干部职工要带头示范“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三、劝导骑乘人。各级文明单位和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分队要组织好志愿者上街、上路劝导,加大对非法裁人、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的劝导力度。

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精选篇9

为深化我市文明交通行动,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完善交通秩序,净化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在此,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广大市民朋友们,在使用交通工具出行过程中,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安全骑乘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抢道、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道行驶,让安全时刻守护,幸福伴您同行。

广大快送行业骑手们,在配送工作过程中,请恪守交通安全出行理念,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交通自律习惯。宁等一分,不抢一秒,高兴出门,快乐递送,珍爱生命,平安回家,对他人负责,对家庭负责,骑文明车,做文明人,成为戴盔行动的带头者和示范者。

广大学生家长们,请积极响应文明交通倡导,使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时请佩戴安全头盔,为孩子筑起第一道“安全防线”,为孩子做好榜样。

广大中小学生们,在日常学习过程中,请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践行“小手拉大手”,提醒家人、同学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安全守护齐尽责,文明交通我践行。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一起构建文明和谐社会,一同打造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文明出行佩戴头盔倡议书精选篇10

为进一步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骑行者人身安全,展现二院人文明新风,为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出二院力量,现向全院职工发起如下倡议:

一、文明骑行

骑乘电动车出行的职工,应规范驾驶电动自行车,按交管部门要求登记、取得号牌、安全行驶。出行时,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系扣好安全头盔带。

二、遵守法规

主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遵守交通法规,礼让斑马线;按道行驶,骑行不占用人行道。自觉抵制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有序停放

电动车应停放在规定区域内,不占道、不在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公共门厅、楼梯间等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进入楼宇房屋。

四、模范引领

积极督促亲朋好友安全守法行驶、停放电动自行车,骑行佩戴安全头盔,引导安全骑行理念,养成良好文明交通习惯。

请全院职工从“头”做起,以身作则,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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