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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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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力度不断增加,建筑行业的工程量也不断地加大。建筑行业里面所占较大比例的装饰装修工程量也随着加大。装修工程合同是怎么一回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工程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装修工程合同范文1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甘肃煤矿监察应急救援指挥及安全技术等业务保障单位联建项目(一期工程)

  2、工程地点:兰州新区经七路以东;纬六路以南。

  3、工程量: 图纸标注以及经双方协商通过的补充协议内确定的工程量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甲方签字认证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2021 年 9 月 15 日

  2、竣工日期: 2021 年 11 月 15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45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

  第三条:工程价款

  轻钢龙骨吊顶85元/㎡;窗帘盒70元/m;窗套 元/m卫生间吊顶120元/㎡;电梯门不锈钢门套110元/m;室内乳胶漆墙面18元/㎡;石膏板包住55元/㎡。

  第四条:结算方式:工程量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五条: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施工人员及材料进入现场,暂付分项工程的30%;施工进度款按月工程进度的80%支付。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甲方根据实际发生工程量核算单及时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85%,工程竣工支付总工程款的10%,剩余总工程款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竣工一年后付清。(在质保期间,若有质量维修应随叫随到,不可有任何理由推迟中,一旦违约,质保金不予退还。因乙方原因途退场甲方不结算,并承揽因中途退场所造成的一且经济损失。

  第六条: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合格;按国家标准及行业通用标准验收。

  第七条: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施工中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同意采用乙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甲方乙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4)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现场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甲方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甲方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 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等。

  (4)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负责本工程涉及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2、乙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代表姓名: 滕小林

  (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3)、工程指令由甲方代表签发,经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并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乙方驻工地代表

  (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彭启明

  (2)乙方任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全权代表乙方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负责;代表乙方与甲方办理工程款结算。

  (3)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4)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依据合同要求组织施工。

  第九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质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

  (3)遵守兰州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

  (4)遵守兰州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5)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6)已竣工工程未验收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在无法找到责任的第三方时,由乙方自行承担修复费用。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 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中出现争议,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向装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发生后,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障施工的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的工程,除非双方协商一致书面确认停止施工。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式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程合同范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西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

  1.5工程承包,采取下次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水电工作结束的第二天起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工程款和工程预算表: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人民币) 金额大写:

  (2)工程预算表应当以《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工程预算表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款的根据。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无偿提供施工过程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必要的条件保障。

  2.3负责在物业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并交纳物业部门收取的所有押金。

  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2.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表》,本合同书,以及工程所设计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3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3.4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在工程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4.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建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 材料供应

  5.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预算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有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共同验收并办理结交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验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2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使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 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5.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4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的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反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6.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6.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6.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7.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7.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乙方未进行水电改造的情况下,乙方不用提供水电改造图。

  7.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7.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7.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二年。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6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35%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5%

  8.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衣桂、电视柜、电视墙、电脑桌、隔断、立柱、门、窗及相关木制品基层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8.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5%交付对方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9.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9.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9.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附则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后造成损失的,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0.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程合同范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次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本次的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3.工程内容及做法:工图纸】

  4.承包方式:双方协定采用下列种方式

  (一)包工包料;

  (二)部分包工、报料;

  (三)包工不报料。

  5.工程期限及保修期:工程期限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保修期:_______月。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并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6.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为(大写):__贰拾叁万陆仟玖佰元整__(小写)_236900.00__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签字同时结清应付工程款。(注:此价款为工程预、结算依据,最终价款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二.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

  1.开工前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因素;

  2.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工期进度、施工安全监督权;

  3.如图纸或现场的尺寸进行更改及增减项目及时通知乙方;

  4.遵守本协议规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乙方:

  1.根据施工图纸,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备案认可;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害等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负责修复;

  4.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噪音,不污染环境,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水、电费用由乙方自付。

  三.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2.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施工方案,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由

  乙方负责。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附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标准按 年发布的 标准执行。

  2.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部分,其中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间到现场视作同意。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5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内参加验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

  3.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符合合同约定和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和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并另签补充合同。

  六.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签字,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其职责等通知乙方。

  八.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因不可抗力事件

  3.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机械台班的实际损失。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筑结构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4.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等,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东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条款

  十一.附则

  1.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包括附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擅自转包。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看了装修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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