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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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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聘用制度是一种针对教师的任用和管理制度。它以教师岗位为基本单位,通过一系列程序和标准,确定并聘任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精选篇1

一、认真贯彻国家幼教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教育幼儿要做到热心、耐心、细心、诚心、关心。因材施教,因人施教,坚持积极正面教育,做到为人师表,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或恐吓、讽刺、挖苦幼儿等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对幼儿不歧视、不偏爱,一视同仁,要注意幼儿的安全,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教育。

二、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认真做好并执行教学计划,每天要精心准备好课,上好课,确保教学质量。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几方面得到发展。

三、尊重家长,相互信任。教师要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对自己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商讨符合幼儿特点和个体差异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四、要树立优良的学风,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探索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保教质量。

五、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如有事情事先声明。上班时间不擅自离开幼儿园。上班时间安心、专心、不聊天、不串班、不做私事。对工作要热情、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尽职尽责。

六、教师在园期间要拥有健康向上的心态,举止大方,仪表端正,穿着得体,符合教师的职业特点,有教师风度。谈吐文雅,礼貌待人。不讲有损教师形象的话,不做有任何有失教师礼仪的举止,反对行为粗暴、出言不逊。

七、同事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传闲话,不恶意对人。相互团结,相互交流,共同进步,发挥才干。提倡大局观念、整体观念,强调交流合作,反对个人主义。服从工作需要,听从安排,不拈轻怕重、讨价还价。提倡严以律己,反对自由放任的不良习气。

八、保持园所环境清洁,将各种用品存放在固定地方,用完后能及时归还原处。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处处做好幼儿的表率。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精选篇2

1.请事假应先上交事假条至相关行政人员处,征得学校行政同意,方可请假,一般连续事假不超过五天。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同意而不来上班者作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两个工作日及以上,园方有权单方面与聘用教师解除劳动合同。

2.病假者必须提前一日通知学校并上交正规医院病假单,除紧急状况外(突发疾病等,可当日请假)如不履行请假手续作旷工处理。在不影响带班的情况下,每周有半日的.病假(半日病假福利只能在下午使用)在此情况下,不扣除任何工资奖金,否则作病假处理。

3.病(事)假一天扣除相应天数的工作量津贴,当月病(事)假累计超过5天者,只享受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调整)。若发生病(事)假,同班教师首先自行解决困难。代班代课一次可得加班费。(以40元计算)。

4.旷工者,扣除本学期年(中)终奖金和下学期福利待遇。旷工两个工作日以上,幼儿园有权解除与旷工者的劳动合同。

5.公假不属于病事假。(参照在编教师考勤制度)

6.如迟到而影响带班或学习,必须及时向行政说明原因,并及时做好补救措施。迟到后不签到者,经发现扣除相应的工资及年终奖金。无故早退者,无需说明理由一律作旷工处理。

7.教职工如发生不负责任、严重失职的行为造成一定后果,扣除规定奖金外,视情节轻重由园务班子讨论作出处理意见。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精选篇3

为了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行非教师人员聘任制,根据学院工作的需要,按照“按需设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加强外聘非教师人员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满足如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2、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能坚持满负荷工作;

4、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男性小于60岁,女性小于55岁;

5、应聘技术、管理工作岗位人员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的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政府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担任过正科级及以上职务,或具有某种特殊技术技能为学校急需者。

(二)以下岗位除具备以上5个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系部聘用管理人员(干事)

(1)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管理实践经验;

(2)有较高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较高的计算机操作和文稿处理能力;

(4)外语系、国际学院等外事部门干事要求具有较高的外语能力;

(5)档案干事要求政治可靠,系中共党员。

2、学生辅导员

(1)政治历史清白;

(2)道德品质好,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具有一定的领导、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敢于管理,能胜任工作;

(4)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机关、院校正科级及以上干部并具有相应的管理工作经验;

(5)形象气质适合教育工作,身体健康,能坐班,能住校。

3、图书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有较高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和文稿处理能力。

4、实验实习人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特殊工种的能工巧匠,或中级技术职称(含技师、高级工);

(2)具备较强的相应专业的实际操作技能。

二、聘用人员待遇

(一)学校根据被聘用人员资历、聘用岗位性质及任务等,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

1、技术与管理人员

(1)大专生(或助理职称):400元~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60元,其余为岗位津贴)。

(2)工程师(技师、科级、特殊技能人员)、本科生:500元~9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60元,其余为岗位津贴)。

(3)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600元~1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60元,其余为岗位津贴)。

2、劳务人员:350元~6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60元,其余为岗位津贴)。

(二)值班补贴

外聘人员原则上节假日不安排值班,确因工作需要值班的(须经主管部门或领导批准)给予一定的值班补贴。标准为:技术管理人员每天值班费20元,劳务人员每天值班费15元。

(三)受聘人员医疗保险采取学校与个人分担的办法,学校发给受聘人员医疗保险费20元/月。(受聘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事宜,等学院正式职工启动此项工作时再定。)

(四)寒暑假休息待遇

寒暑假休息期间外聘技术管理人员享受100的基本工资;劳务人员享受50的基本工资。

(五)依据工作业绩给聘用人员发放年终奖200~500元/年。

(六)受聘人员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

三、聘用程序

(一)由系、部、处在编制内提出聘用书面申请(附聘用人员身份证、学历、职称等复印件),经主管领导批准,由人事处备案、审核、核定工资。

(二)聘用前一次性交纳押金200元。正常解聘,押金如数退还。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不包括寒暑假),试用期间工资按待遇的85计酬。

(四)受聘人员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因公除外),一律由本人负责,费用自理。

(五)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应遵守学院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聘用部门的管理。

(六)受聘人员在聘期内要求解除合同关系,应当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部门和学院人事处。

(七)受聘人员因违纪违规或触犯法律,学院可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四、工资晋升

为了鼓励聘用人员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对30的聘用人员实行工资晋升制度,月工资晋升标准为20元。

由用人部门根据当年聘用人员工作的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学院综合平衡后,按年度审批。

五、本办法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精选篇4

1.聘任原则: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教职工聘任,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开公平、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任。

2.聘任范围:一般为本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新调进的教职工和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

3.聘任形式:聘任、试聘、低职高聘、高职低聘。

4.教职工可以拒聘或辞职。辞职人员应在学期开学前一个月向校长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办理有关辞职手续。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5.落聘、拒聘或辞职人员到其它学校应聘,须先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6.聘任步骤

(1)组织教职工学习,进行思想动员。

(2)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工作岗位,并提出任职条件和目标责任,提交教代会讨论。

(3)制定公布聘任方案。

(4)教职工填写应聘意向书。

(5)学校考核聘任,公布结果。

(6)校长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

7.聘任期限:一般为1年。

8.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以不聘或解聘:

(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

(2)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者;

(3)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整者;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造成损失者;

(5)师德低下,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者;

(6)有滥办班、滥收费、滥编印资料行为,经教育不改者;

(7)严重违反工作纪委或学校规章制度者;

(8)经双方约定者。

9.落聘与高职低聘人员之和不得超过在职教职工总数的5%。

10.对未聘人员的安置

对未聘、拒聘、解聘人员应作好思想工作的前提下,按下列原则予以安置:

(1)立足于本校自行安排。学校对未聘人员,进行两次推荐安排,若两次推荐安排仍不成功,作下岗人员处理。

(2)学校对未聘人员可安排参加培训,学习(包括转岗培训),也可安排从事其他工作和创办经济实体,鼓励自谋职业。

(3)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培训合格者,可重新竞争上岗。

(4)未聘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在学校学习提高,或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不到岗的按旷工论处,连续旷工期15天以上或累计30天者,予以辞退。

11.学校要关心年老多病教职工。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原岗工作的一般不作落聘处理。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精选篇5

一、指导思想: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依法保护学校和教职工合法利益,增强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工作责任感,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聘用对象

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学校教职工

三、聘用原则

1、校长负责原则。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聘用工作,制定聘用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各司其职原则。学校党组织在聘任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学校工会在聘任工作中协助校长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同时通过教代会对聘任工作实行民主监督,学校解聘或辞退教职工应事先征求工会意见。

3、按编聘用的原则。学校根据核定的编制数额、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并结合实际工作任务设置工作岗位。在聘用人员时,不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

4、资格准入原则。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同聘任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任职资格。

5、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学校自主聘任、个人自主择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合理流动的原则,打破教师职员工人的界限(本人原有身份不变)。

学校将从工作实际出发,全面考察受聘人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以及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坚持择优聘用。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岗位的设置及要求

按编制数和学校实际工作及一定的工作量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岗位类型分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

教师指学校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主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员指学校中主要从事行政、党务等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财会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指学校中主要从事图书资料、档案以及卫生保健等工作的人员;工勤人员指学校中主要从事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

要求:参加岗位竞聘的教师,要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同时按照不同岗位的工作量,不少教师应兼任其他一些岗位。

五、聘用条件

被学校聘用的教职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备完成本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的身体素质;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非教学人员除外),中师及以上学历,具有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5、年度考核结果在基本合格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上岗:

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2、不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职责范围内其他工作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5、有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6、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六、聘用方法和步骤

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1、学校成立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集中动员。召开动员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使全体教职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以积极的姿态投入该项工作。

3、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摸底,组织教职工撰写近三年来的工作总结。

第二阶段:公开述职,测评考核。

1、以年级组为单位,召开述职评议会议。由组长(校长)负责确定测评对象,明确测评内容和要求,结合师德教育,严格按照述职、测评的步骤开展工作。

2、做好材料整理工作。

第三阶段:综合评价,办理手续。

1、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职工的现实表现和述职、测评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实事求是的评价,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定格,提出聘用、不聘用意见。

2、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每名教职工进行一次个别谈话,反馈民主测评情况,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做好思想工作。

3、校长与受聘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办理相关手续,公布聘用结果,并及时将人员聘用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七、几点要求

1、要统一思想。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理解实施聘用制度的重要意义,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实施。

2、要周密部署。从学校实际出发,制订考核和聘用方案。要切实关心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想到想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要规范程序。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要求做好聘用工作,确保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精选篇6

为了积极推进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保障学校和教师的双方权益,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并根据县教育局对教师队伍实行改革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聘任原则

因事设岗,依岗定员;平等自愿,双向选择;任人唯贤,择优聘任;统筹兼顾,合理流动。

二、聘任程序

1、校委会聘任年级主任;年级主任签订责任书。

2、年级主任聘任班主任;班主任签订责任书。

3、班主任填写选择学科教师的意向表。

4、学校公布各班班主任名单及岗位设置情况。

5、学科教师填写选择班级意向表。

6、校委会根据学校师资情况和各班双向选择意向表统筹安排。

7、公布聘任结果。

三、细则

1、聘任形式:聘任、待聘、分流、解聘。

2、聘任期限:一学年。

3、岗位设置:

(1)班级设置

(2)教学岗位

语、数、外、理、化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两班课程;高二、高三政、史、地、生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两班课程;高一政、史、地、生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三班课程;体育教师原则上每人带8班左右课程,音、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教师每人可包年级课程。校委会及年级主任将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3)其他岗位

4、关于年级聘任的规定

(1)教职工双向选择分两个阶段先后进行。第一阶段为高三选择阶段,高三年级双向选择对象原则上应为上一届和本届教师。第二阶段为高一、高二同时选择阶段,高二年级双向选择对象原则上应为本届教师、原高二待聘教师和上一届高三待聘教师。高一年级双向选择对象来源为:a原高三年级待聘教师b原高一、二年级待聘教师c当年新招聘教师或新调入教师(高一年级确保聘任新教师一年)

(2)语、数、外、理、化、高三生物等各科教师原则上不跨年级任课。

5、关于落聘、解聘的规定

(1)落聘。经三个年级双向选择未被聘上的`教师属待聘教师,由校委会根据学校其他岗位情况,征求本人意见,调剂安排处理。因岗位不够无法安排工作者或拒不接受安排者,视为落聘(男教师50周岁,女教师48周岁待聘者,由校委会统一安排工作,若不服从安排,则视为落聘)。落聘者若为有财编教师则作为分流对象,并报告局人事股;若为无财编教师,则予以解聘。

(2)解聘。学校按有关规定和方案,对受聘年级主任、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发现不合格,将解除其受聘职位,即为解聘。校委会可以对下列情况之一予以解聘:

1、年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事故(安全、斗殴、寝教室财产损毁严重,乱收费,乱订资料)频发或者在黄冈统考中,连续两次半数以上科目在全县位居末位的,或一学年学生流失率超过3%的,年级主任将被解聘。

2、班级工作严重失误,造成事故者;或者在年级统考中,班级连续两次半数以上科目踩红线的,班主任将被解聘。

3、一学期内教学评价连续两次被学生评为不合格者,并且教育教学效果也差,或一学期内连续两次踩红线的,学科教师将被解聘(无同类比较班级如特长班及新课改高一、高二政、史、地、生等学科教师依照说明b项处理)。上学期解聘人员,在下学期作待聘处理;下学期解聘人员只能参加低一年级选聘。

4、学年内因解聘或其它原因(如学校工作调整需要等)造成空缺岗位由校委会统筹安排。

说明:

a、教学评价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评价办法:所带班级全体学生参与问卷调查。

调查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满意率×100+基本满意率×80-不满意率×20=评价得分

b、无同类比较班级如特长班及新课改高一、二政史地生等学科教学比较得分低于70分的学科教师将被解聘。

比较得分=某班该学科统考综合分÷平行班该科前三名综合分平均分x100

(无同类比较班级取相近情况班级做为平行班进行比照,如特长班和文补班与同年级的文科班作为平行班比照。)

(4)本制度解释权归校委会。

(5)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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